第F12版:全媒体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两岁半宝宝,520元一天”
号称“训练爱心”,她网上出租自家小孩只租给已婚未育人士,这位南京妈妈的做法引热议;律师:这么做违法了

  号称“训练爱心”,她网上出租自家小孩

  只租给已婚未育人士,这位南京妈妈的做法引热议;律师:这么做违法了

  如今,房屋、汽车、闲置物品的各类租赁信息你一定不会陌生,可你听说过出租活生生的孩子吗?这样的事还真有。近日,南京一名网友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信息,要出租自己两岁半的宝宝,价格为520元每天,她声称这么做的目的是想将孩子租给已婚无子人士,培养他们对孩子的耐心。对于这种“新鲜事”,引起网友热议,但是律师提醒,千万不要去尝试,因为出租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实习生 蔡春雨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一条出租孩子信息引关注

  现代快报记者翻阅这名网友发布的信息,发现不但在价格一栏中清楚显示“¥520/天”,而且宝贝详情里面也明确写着:“成色:全新;交易:当面交易;地址:江苏南京溧水县;性别:女,两岁半啦,可爱大条”。最后,卖家还附上一条说明,表示只出租给喜欢宝贝、爱护宝宝的已婚无子人士,培养对孩子的耐心,有缘者Q聊。网页上还附上了多张宝宝平时的生活照,从照片上看,待出租的这个小家伙非常可爱。

  昨天傍晚,记者联系上了这名网友。她表示,自己是孩子的母亲。起初她也没有租孩子的念头,只是看到网上有人出租自己,一时心血来潮想要“跟风”一下,所以就发了这样一条信息。不过发出去将近一个月,大部分人都是“一笑而过”,目前还没人愿意租。“如果真心是想训练耐心的,还是可以租的。”这位妈妈称,不过承租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起码得先看看是什么人,别是人贩子就麻烦了。”而且她还得全程陪同,保证孩子不受伤害。

  这位妈妈还不知道,这条看似“不起眼”的信息已经被别人转到了热门论坛上。“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看到。”不少网友表示很吃惊。有网友质疑:“真的假的?不会是恶作剧吧?把孩子租给陌生人,就不怕遇上坏人吗?”围观者中也不乏有心动者,大多是已婚没孩子的女性,她们坦言自己很喜欢孩子,希望能与宝宝妈妈交流一下。还有一位网友当即表示要租。

  “奇葩”信息不止这一条

  据了解,在网上发布出租孩子信息的远不止她一人。去年6月份,就有来自安徽马鞍山的网友“米莱”在网上公开发帖,要出租自己4个月前生下的宝宝,并明码标价20元每小时。而做出此“惊人之举”的网友,后经挖掘是马鞍山一位名叫晶晶的80后女子,据她透露,她丈夫在马鞍山当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每天工作都非常繁忙,无暇照顾家庭。而自己在孩子出生后就一直赋闲在家,专心照顾孩子,实在太辛苦了,所以才想出这么一招。

  今年1月13日,离春节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有网友在豆瓣上大“贴”出租公告:你还在为不能带孩子回家陪爷爷奶奶过年而着急么?你还在为结婚几年都没个娃儿而苦恼么?妹子出租三胞胎小侄女,都是2岁,三个娃儿都长得乖死人,一次带3个回去,保证你有面子!可三个一起租,也可分租,平均每个人500块钱一天,但你要负责抱娃娃、哄吃饭、哄睡觉。这样的公告一出,立刻引来围观,“孩子爹娘知道会同意么?不会是拐卖儿童的吧?”

  律师:出租孩子违法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方磊律师表示,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出租孩子,首先这是违反了社会公德的,其次这种行为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你怎么知道租孩子的人不会伤害孩子呢?”方磊认为,出租孩子的行为很“荒谬”,而且很可能损害孩子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律师介绍,因此即使交易出现了纠纷,因为行为本身违法,所以更不可能受到任何法律保护。基于此,他规劝大伙,切莫为了一己之私伤害了孩子,做了违法的事自己都不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