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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心存侥幸,一个月里两次醉驾
男子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五千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今已经成为共识,但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常熟男子潘某在一个月内先后两次醉酒驾车被查。昨天,常熟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对潘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由此,潘某还成为江苏省内醉驾获刑最高的人。

  潘某,今年30岁,江阴某企业职工。今年7月26日晚,他与朋友在饭店吃饭,其间喝了四瓶啤酒。饭后已近凌晨,他抱着侥幸心理不顾酒意驾车送朋友回家,送完回家途中轿车右前方与一辆客车左后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潘某驾车逃逸,后又打电话找朋友冒名顶替。次日凌晨一时,潘某和朋友经交警通知后前往交警队处理事故,浑身酒气的他很快被经验丰富的警方识破。经检验,潘某血液中乙醇浓度达161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遂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江阴警方取保候审,并暂扣驾驶证。同年8月19日,案发后还不到一个月,潘某在常熟饮酒后驾驶轿车上路,行至梅李镇塘桥老警务室时,因酒意上涌停车呕吐,后竟躺在车门边睡着了。梅李交巡警中队接报后将潘某送到医院,经检验,潘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219mg/

  100ml,远远超过醉酒标准。

  常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潘某一个月内先后二次在深度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潘某的犯罪情节,对潘某处以法定最高刑,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唐慕君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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