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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兽医当班,检疫合格证明随便开
镇江新区管委会经过多天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及兽医站负责人作出处分

  8月18日,镇江一名网友发帖反映,新区姚桥屠宰场检疫员洪某存在玩忽职守等问题。8月28日,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取证后,镇江新区管委会给记者发来通报称,除了擅自离岗、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按规定严加保管外,洪某还在2009年贪污了910元;镇江新区社发局最终对他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他从事检疫工作,并扣发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姚桥兽医站负责人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网友举报兽医5宗“罪”

  8月18日13点42分,网友“shadow_870406”在镇江著名论坛发帖称,“镇江新区姚桥兽医站兽医洪某玩忽职守”,并列出5项“罪名”:

  1、 经常不上班,把检疫证明和印章丢给屠宰场老板自己滚花、开票,自己到天亮后才去做个账。从这些发票中的签名就可以看出不是一个人的手笔。

  2、 据兽医站内部人员透露,他在2009年将收取的母猪费用据为己有,没有上账。

  3、 利用自己的权利帮助关系密切的小型养猪场,报母猪补贴的时候多报,申请项目,然后从中捞取好处。

  4、 在每月向上汇报的报表上弄虚作假。

  5、 把他所在辖区没有保险的母猪利用职务之便打上耳标,转到有保险的猪场,骗取国家补贴。

  这名网友还在帖子中上传了有关收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照片,并质疑,“镇江新区兽医站检疫可以代签名字,这猪肉,你还敢吃吗? ”

  当事人受到处分

  8月20日,镇江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回应称高度重视,“相关调查工作已展开,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记者获悉,帖子发出当天镇江新区就组成了调查组,在经过取证调查后,8月28日下午,镇江新区管委会给记者发来情况通报称,洪某在担任镇江新区畜牧兽医站兽医期间,存在擅自离岗的行为。当值工作期间,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按规定严加保管,在发现屠宰场主私自冒用自己名义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未加以有效制止,且未向站领导汇报。

  另外,洪某在2009年收取养殖户母猪保健费过程中贪污了910元。“反映的其他问题经调查并不属实。”

  昨天,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洪某所犯错误及其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七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五款和第九款等规定,经镇江新区社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洪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从事检疫工作,扣发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贪污款上交财政局廉政账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姚桥兽医站负责人,也一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林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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