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垄断部门表示,密切关注进口和合资汽车领域的价格问题已经不下两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明确表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如果汽车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商务部还明确表示,正在积极研究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首先是要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细化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其次,在收取建店保证金、压库搭售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限制,推动建立稳定的供应商、经销商关系,引导构建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促进汽车品牌销售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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