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引发纠纷,市民徐某一脚踹向了不让他停车的大妈,导致大妈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昨天,徐某因故意伤害,且认罪态度不好,被南京中院判刑13年,赔偿各种费用和损失9万多元。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李绍富
事件
停车起纠纷,小伙踹死大妈
几个月前,许某开车去六合玩,将车停在居民周大妈家的下水道上。因下水道盖板比较薄,周大妈担心车压坏盖板后维修麻烦,就让徐某把车移走。可徐某不肯,而且态度不是很好,周大妈火气也不小,两人争吵起来。
后来,周大妈用拖把打了徐某一下,徐某怒火中烧,跟她动了手。年近六旬的周大妈,哪里打得过20多岁的小伙子,很快就倒在了地上。
还好,倒地的周大妈并未受伤,只是又气又急。等缓过来后,她准备站起来。可还没等她完全起身,徐某又是猛地一脚踹了过去。周大妈当即往后一仰,后脑着地,躺在地上再也不动弹。
附近居民见状,立即报了警, 并拨打了120求助。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将周大妈送往六合人民医院抢救,遗憾的是,周大妈因脑部伤势太重,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后经法医鉴定,周大妈是因受到外力,跌倒时脑部受伤,导致死亡的。
侦查
态度不好,第七次才如实交代
事发后,徐某家人赔付周大妈家人1.5万元丧葬费。到昨天宣判前,徐某的家人又将10万元钱送到了法院。这些钱,主要是用来补偿周大妈家人为此事的各种开销,以及抢救时的费用和赔偿金等。
虽然徐某家人赔偿积极,而周大妈家人也原谅了徐某。可徐某在侦查阶段和法庭上的表现,却让检察官和法官都认为态度不是很好。尤其是在侦查阶段,在前六次供述中,他都刻意隐瞒了自己趁周大妈起身时,猛地踹了她一脚。直到第七次供述时,才承认这个事实。
判决
获刑13年,赔偿9万多元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定徐某故意伤害致周大妈死亡,且认罪态度不好,不过他家人积极赔偿,能减轻处罚。综合考虑后,判处徐某13年有期徒刑,并需赔付给周大妈家人共计9万多元的各种费用及损失。
不过,徐某的家人表示,已送到法院的10万元加上前期支付的1.5万元,全都给周大妈家人,算是对她家人的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宣判时,徐某的家人无人到庭,当法庭让他签字,并把判决书交给他时,他依然态度不好,称不要判决书,接过去后就扔在了走廊里。
[律师说]
为何以故意伤害定罪?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娟称,徐某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生活琐事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
徐某作为有完全刑事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纠纷发生后,应懂得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最后踹出的那一脚,力度很大,而且他是年轻力壮的小伙,而对方是年老体弱的大妈,对这一行为会造成较大伤害甚至死亡的结果应该能预料到。而后来法医鉴定,大妈因他这一脚受伤死亡,所以属故意伤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