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小日子·关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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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我家的租客惹恼了邻居

  □焦照锋

  暑假期间,我把空闲的楼房租了出去。租金按季度交纳,并和承租户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承租户小徐大学毕业没多久,承包了一家快递公司的业务。他租房子是给员工当宿舍,员工有四男一女。

  自从他们住进了我的房子以后,麻烦事便接踵而来。

  先是他们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经常不关上水阀。他们上班后,水就哗哗地流到一楼。小徐他们一般白天不在家住,到了晚上才回来。这样,自来水就会淌一天。一楼的住户为此经常给我打电话,我去跟他们说了好几次,当时答应得好好的。过后,依然如故。

  再就是我楼下的邻居反映,这几个年轻人经常半夜三更弄得屋里乱响,影响邻居休息。我又跟小徐好说歹说,但似乎一点不起作用。最后,邻居为此报了警,那以后,他们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好景不长,他们住了三个月后,突然提出要搬家,原因是他们找到了更加便宜的房子。眼看到年底了,谁都知道这个季节的房子不好出租。这不是要让我白白损失吗?再说了,合同上明文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话,他们要按总租金百分之二十进行赔偿。可是,小徐说不租房子是大伙的意见,他没办法让大家赔偿这么多钱,他自己更没有能力赔偿这些钱。我十分恼火,于是咨询了律师,律师给的建议是跟他们打官司。

  小徐他们搬走的第二天,我的房子又以低于之前的价格租给了一对小夫妻。新租户入住一个多月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邻居们也直夸新住户安稳,不多事。这让我对小徐他们的怨气渐渐地消减了下去。前几天,律师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起诉小徐,我回答说算了,我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之所以原谅小徐他们,一是觉得他们刚参加工作不容易,二是觉得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追回多少赔偿,还可能带来许多麻烦。古话说的好“得饶人处且饶人”,虽然每月的租金少了,但宽容对方却换来了生活的平静和内心的安静,不至于让自己被繁杂的事情所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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