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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姐妹俩贱卖别墅
买家不介意是“凶宅”

  可他想不通,住得起这栋大房子的人,为什么交不起十几万元契税?知道内情后,他做出了让步

  买二手房,许多人都是闻“凶宅”色变,庞先生却一点都不介意。他看中一栋别墅,主人家刚发生了命案,市值700多万的房子挂价500万出售。起初,交易顺利,可在交契税时卡了壳。

  “凶宅”贱卖,房主付不起契税

  2010年,吴萍和吴翠姐妹相中了城南的一栋别墅,当时售价500多万,两人付了大部分房款,尾款则申请贷款。两家人住在这栋大房子里,生活美满幸福,姐姐吴萍的女儿还找了一个帅气的男朋友,眼见两人就要结婚了。谁知突遭变故,吴萍的女儿因与男友发生口角,在家中将他刺死。女儿被捕后,吴萍眼泪都快哭干了,如今只有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才能获得谅解。但她手里已经没多少钱了,只能指望卖掉这栋别墅变现。

  吴萍姐妹找到中介时,明确说明这栋别墅是凶宅,愿意贱价出售。庞先生是个生意人,一点都不介意,他看中的就是低价。双方商量好500万成交。中介帮忙办手续时,吴家姐妹提出,15万元的房产契税她们付不起,希望庞先生先行垫付,付房款时再扣掉这部分钱。

  按理说,这个方法没什么问题,可庞先生不愿意。能买得起这栋别墅的人,这点钱还交不起?他怀疑其中有诈。

  吴家姐妹只好求助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员把庞先生也喊了过来。吴萍抹着眼泪说,房产契税该卖房人支付,这一点自己很清楚,“有钱我们肯定付,但为了小闺女,家里的钱基本都花光了……”庞先生知道了吴家的遭遇后,沉默了。

  最后,庞先生提出,契税不用从房款里扣了,双方各承担一半。面对庞先生的好意,吴萍欣然接受,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凶宅”买卖,卖家应主动告知实情

  调解员说,在买卖二手房时,房主应该主动告诉买家房屋的所有情况,但有些卖房人却会刻意隐瞒“凶宅”的事实,由此引起的合同纠纷不少。

  发生过恶性凶杀案件的房屋,虽然实际使用价值没有受损,但依据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房价会因购买者的忌讳大大下降。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房东理应将房屋内曾经发生过的恶性凶杀事件如实告知购买方,由购买方决定是否选择购买;若房东表示已经将该恶性凶杀事件告知了购买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房东没法证明自己已经告知的情况下,构成欺诈。购买方有权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 何远征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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