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人喝酒当场死亡,5月,该局赔偿给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6月26日《新法制报》)
对于“酒烈士”,人们的心情往往是复杂的,一方面讥笑其醉生梦死,另一方面感叹其身不由己。公务接待的大环境如此,在某种程度上,“酒烈士”也是牺牲品。似乎人人都是身不由己,其实人人都是始作俑者。对于“酒烈士”,纳税人只能徒呼奈何。你看,公务接待耗费纳税人钱财,赔偿“酒烈士”家属还是用公款,纳税人做了双重“冤大头”。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说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想想看,如果普通人醉酒而死,怎会得到这样“人道主义”的关照?官员陪酒而死,本身已是悲剧,公款为此事善后,岂非更大的悲剧?(浦江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