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机事件,一场没有赢家的维权混战 4月13日 法制日报 烨泉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二十余名乘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乘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对此,有律师表示此风不可长,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受罚。
(4月12日《东方早报》)
法制日报一评
正因为航空无小事,所以我们的法律法规才对航空活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并且授予机组人员和航空管理人员以很大的权力,而这种授权的根本目的就在于维护公共安全。航空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很严格的,这二十多名乘客的行为首先涉嫌违反了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事实上,上海浦东机场发生的这一事件恰好向我们提出了依法理性维权这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们看到,近年来通过人身攻击,打砸抢,聚众闹事等破坏法律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维权的事件频频出现,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样一种处理问题的潜规则助长了违法维权的风气。从拦机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来看,这个问题就非常典型。乘客滞留浦东机场一天等不到任何说法,得不到任何帮助,长时间地被忽视是引发乘客情绪失控的主要原因。而乘客使用了违法拦机的方式却立刻受到了航空公司方面的“高度重视”,进而得到了赔偿,这种结果真是让人说不得。正是因为依法的维权渠道受阻,违法维权才会大行其道,屡试不爽。所以,引导公众依法理性维权,我们的政府和企业首先要懂得尊重公民的权利,并帮助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
现代快报再评
从拦机事件联想到今年2月份发生的一对上海夫妇遭美联航机长拒载事件。当时上海媒体报道此事时设置了两对力量不对称的冲突元素:即乘客与航空公司及中国百姓与美国机构。按以往的经验,人有站在弱者一方的正义感天性,何况弱者还是“自己人”。但这样的议程设置失效了,公众不仅没有受到议程的引导,更强化了“当班机长拥有最高处置权”的法律常识。
耐人寻味的是,美航联之所以在当时及事后表现硬气,除处置程序完全正当外,更主要的是坚持了依法办事原则,不在原则之外作其他调适和妥协。而上海发生的拦机事件,无论从当时的处置还是“善后”处理,都显得底气不足:民航自身存在服务短板,以放弃规则来迁就违法维权的乘客达成妥协;乘客过度的上帝定位,在民航的妥协甚至纵容下违法维权。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