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结束趁人不备,把卖淫女的包抢走了。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江阴男子蒋某在张家港结识了卖淫女小花。某日凌晨,小花将蒋某带到自己的暂住处向其卖淫。结束后,蒋某到门外上厕所,再次回到房间后,蒋某叫了两声小花的名字,当时感到些许倦意的小花没有搭理蒋某。蒋某见小花没搭理其,便起歹念,拿起小花的包准备离开。小花见状欲阻止蒋某,但还没有来得及起身,蒋某已经拿着包夺门而去。经查,小花包内有现金1900余元和手机、银行卡等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吴丹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