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和代孕作业催生的“八胞胎”和之前舆论垂注的“卵子黑市”一样,是冒进的生殖技术对粗放的市场需求迎合之果。当商家尚以“中国首例八胞胎”大肆鼓吹之时,一个令人忧虑的现实也呼之欲出……
八胞胎 漫画 山东 王成喜
□湖北 王艳春
广州一对L姓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大喜过望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队形,于去年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佣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
(12月19日 《广州日报》)
生命不仅仅是精子、卵子的冰冷组合,背后还有凝聚在血缘和亲情上的敬畏,是生命本身的瑰丽和神奇所在。技术使人类可以摆脱母体和不必经过一般的受孕而孕育生命,但生命有其超越“生化过程”之外的终极意义,所以,与生命克隆和人工生殖相关的任何技术之推广和实行,必有严格的生命伦理上的审视。
试管婴儿和代孕作业催生的“八胞胎”和之前舆论垂注的“卵子黑市”一样,是冒进的生殖技术对粗放的市场需求迎合之果。当商家尚以“中国首例八胞胎”大肆鼓吹之时,一个令人忧虑的现实也呼之欲出:那就是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钱,聘用足够多的“代孕者”便可以复制更多的“多胞胎”神话,毫不受伦理和法规层面的程序制约。
目前唯一能找到的关于代孕和试管婴儿方面的法规是,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后来卫生部口头上重申“禁止商业供卵和赠卵行为”。也就是说,官方原则上对“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都是否定的。尴尬之处在于,这种“态度”由于没有更严密详尽的法理作支撑,而在实际操作中多流于形式,单靠一个年久失“修”的“技术管理办法”和几个口号式的“禁令”难以承载起“生命伦理”之重。这恐怕也是代孕和“精(卵)子买卖”的灰色产业链愈伸愈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律的暧昧让业已有旺盛需求的“市场”无所适从。据统计,人群中大概有15%的人不孕不育,而这些人当中又有5%无法通过治疗恢复。作为一种“替代性”的孕育后代方式,人工生殖技术也是对这部分人“生育权”的满足,所以,对于民间潜伏的代孕和精(卵)子买卖也要一分为二地看。人工生殖严格来说并不违法,考虑到其可以帮那些求子心切的父母和家庭达成心愿,亲情伦理上的争议也易跨越。需要禁止的其实是那些纯粹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甚至胚胎来源都不合法的“人工生子”行径。
试想,八胞胎是诞生在一个富豪家庭,倘若一对普通的中产夫妻也去通过试管婴儿培育胚胎,如也“意外”的八个胚胎都成了,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
因此,无论是从保障不孕不育者的权益,还是从缓解人工生殖给社会亲情伦理带来的动摇和争议来看,法律亟需摒弃其暧昧不明的态度,严格规范人工生育的过程,而不应是笼而统之地“禁止”了事。
(作者系武汉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