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半个月就到2012年,你今年的年假休了吗?再不休假就浪费了。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的第三年,相比起前两年的平静,关于年休假的劳动争议突然猛增了起来,倒不是说专门为了年休假来维权,只是争议中或多或少都涉及年假。据最新统计,截至12月12日,南京劳动监察共接待咨询投诉9868件,有2600件立案,其中讨要带薪休假权的占了22%。
私企员工想休假有点难
临近年底,南京的职工带薪休假情况怎样?记者昨天对民政、财政等机关事业单位的10名工作人员进行采访,其中有6人已休过年假了,其他人还没有休,至于原因有的表示工作忙,人手调不开,有的则表示想把假期存着,然后等家里有事情的时候再休。
“我们一般是提前一个月提出休假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在外企工作的田小姐说,她工龄4年,今年夏天休了5天的假, 休假结束后工资奖金也没有受影响。带薪休假在他们单位已很正常。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表示,目前不同单位、企业的“休假权”落实情况呈现出“旱涝不均”的现象,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实施得较好,但许多私企的双休日都无法保证了,带薪休假也就更谈不上。可以说,当前带薪休假的软肋在私企,投诉对象90%都来自这些企业。
员工辞职后较真,99%赢
表面上,职工对年假未休“忍气吞声”,其实,他们还是很在意的。“前两年,年假投诉风平浪静,是因为新规刚执行,很多人还不太了解。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截止时间未到,因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跨年度安排年假。到今年,如果单位还是不补假又不补钱,肯定是违法了。”戴登凯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雇主以为职工不吭声也就“装糊涂”,其实职工心里不糊涂:“你欠我的,我都记着呢。”
这不,当员工准备离职或者是已经辞职的,撕破脸皮和单位“算账”,在讨要加班费、社保等各项待遇时,年休假这项福利肯定不会忘记。这些被投诉对象大多为私营企业,相当多的企业负责人被通知来处理纠纷时有点“蒙”。但因为有理有据,前来维权告老板的员工99%都胜诉了。
戴登凯提醒,上班族要注意了,2011年12月31日是个截止点,当年度还没有休假的赶紧休,用人单位若不给休假就要给报酬。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今年12月31日要正常上班,这意味着12月其实只剩下不到半个月可以用来请年假了。
热点解答
问题1
职工没提算自动放弃?
戴登凯: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提申请,也不能视为自动放弃。
问题2
跳槽后年假怎么休?
戴登凯:只要累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无论是否在同一单位就职,都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此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假如,朱先生在A单位4年,今年10月1日起到B单位。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10年,因此年休假天数为5天。今年他在B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总计92天。因此今年的休假天数为:(92÷365)×5≈1.2天,即今年他只能休1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