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得月楼创建于明代嘉靖年间,据传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在此用膳,因其菜味道极为鲜美,赐名“天下第一食府”。1982年4月,得月楼恢复。由于其苏帮菜的特色,得月楼1993年被国内贸易部首批命名为“中华老字号”,并先后获得中华餐饮名店等称号。
该场官司中,苏州得月楼提出,汉版得月楼未经同意在餐饮服务中使用得月楼字样,严重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使用该名号,并索赔50万元。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昨日,新俊得月楼代理人表示,他们的名号,来源于这句古诗词的意境,而这句著名诗词乃是中华民族共同财富,所有人都可以共享。此外,新俊得月楼就处在汉阳月湖文化艺术中心,西临月湖南临古琴台,取名得月楼,是企业文化品位的体现。
此外,新俊得月楼的投资方,是1998年成立的“珠海市得月楼饮食有限公司”。
目前,得月楼之争尘埃尚未落定,案件尚在审理之中。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