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逃避债务执行
两人虚假转让房产

  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时,被执行人却提出异议,称被查封的房屋早已转让。法官察言观色,识破了房产转让系虚构伪造,在法官的工作下,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并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房产拍卖变现。

  太仓法院在办理一起交通死亡赔偿案件时,查封了被执行人赵某正在使用的一处商用房产,但被执行人不久即向法院提出异议,说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已将此房转让给案外人钱某,现只是租用钱某的房子,并就此向法院提供了房产转让协议及向钱某支付租金的凭证。因本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孙某为家中的顶梁柱,孙某死后其近亲属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如房产转让事实成立,他们的赔偿权利将难以实现。

  针对此争议,太仓法院即召集当事人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法官察言观色,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结合证据的分析判断,认为此房产转让有虚构伪造之嫌。听证之后,法官分别找被执行人赵某及案外人钱某谈话,并以活生生的妨碍作证刑事裁判案例为例子,晓以利害。最终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迫于法律制裁的威慑力,放弃了房产已转让的异议,均表示同意并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办案法官提醒,近年来以虚构财产权转让、串通虚设债务来躲避债务履行,规避法院执行的现象较多,这些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破坏了社会诚信,已成为当前的打击重点,行为人一旦涉嫌违法犯罪,法律必严惩不怠。太法 何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生活苏州 C2 为逃避债务执行
两人虚假转让房产
2011-1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