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快报“社评互动”,江苏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先生以“防暴指南、人性指南之外,还需‘法律指南’”为题,从医疗卫生界角度,呼吁法律为医患冲突中医方提供保护。我认为根治医患冲突的痼疾,关键在于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否则,就是缘木求鱼。
愚以为,造成医患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目前的“以药养医”的医疗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医患双方其实都是受害者。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医院办公室发文,下指标,要求各科室突击消化即将过期的药品,完不成指标的科室,将会扣除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读来令人深思。医院这个神圣的地方,由于实施了过度的市场化运作,医护人员只好玩命地“为人民币”服务。不是吗?没有钱,就停止治疗;有钱就过度治疗——小病也能开出天价大处方,我们怀念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格言,如今在医院,已很难寻觅到她的踪影。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医患冲突屡屡上演的病因所在吗?
综上所述:如果不抓主要矛盾——根治“以药养医”的痼疾,仅靠“三个指南”治疗医患冲突,疗效有限。南京 陆京
编后
上期社评互动版发表胡晓翔先生的文章后,不少读者来信,对胡先生过多强调对医方的保护,而缺少对医疗体制的积弊的反思,提出不同看法。以上陆京先生的来信仅为代表。快报今日在A4版的深度报道,或许为陆京先生提出的“根治‘以药养医’痼疾”的观点,提供了一些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