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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刑满释放的高晓松有权继续当评委

  昨日,记者节,立冬。除了这两个时间节点外,这一天,还是高晓松更新微博的日子——半年前,曾因一曲“酒桌的你”而入狱的高晓松,出狱了。

  获释后高晓松更新微博:“11月8日,立冬,期满,归。184天,最长的半年。大家都好吗?外面蹉跎吗?”

  这是自今年5月9日高晓松因醉驾被捕,判6个月拘役后,高晓松首次更新微博。

  高晓松刚出狱,媒体已在关注他是否会继续在励志节目“中国达人秀”担任评委。对此,似乎存在一些争议。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专家宗春山就提出,“对青少年来说,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因为青少年所受的教育中好坏是非是分明的,“他会想这样的一个人,还能成为一个为世人所瞩目的,甚至评价和影响他人的人,他们会有点混乱,究竟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甚至不好也无所谓。”

  (11月8日《北京日报》)

  “先道歉,再当评委”,这是应该的。作为有着一定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会通过公共媒介产生放大效应,确实会对大众产生一些示范作用。他们的失德乃至更恶劣的行为,也会通过媒体放大,比如此前一些明星艳照门、高晓松醉驾案等就是典型证明。

  对于有着庞大粉丝群的明星而言,辜负了粉丝和大众对自己的厚望,是应为之检讨反省和诚挚致歉的。

  而高晓松当初认罪态度,“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诫勉箴言,以及在狱中坚持艺术创作,都表明认错态度还是较为理智诚恳的。现在高晓松刑满释放了,为醉驾再道歉,也是应该的。

  宗春山认为高晓松继续当评委会造成青少年价值判断混乱,就有些危言耸听了。

  宗春山说“青少年所受教育中好坏是非是分明的”。这话不假,正是问题的核心所在。如果青少年接受的教育真是是非分明的话,那么高晓松当评委,恰恰不应该造成价值判断混乱。

  比如,青少年应该知道,或应该被告知:评委席上的高晓松和酒驾入狱的高晓松,其实是两个概念。前一个是艺术身份,所做专业点评,全凭个人艺术修养。而这方面,高晓松是当之无愧的专家。

  而对于后者,那个因为醉驾入狱的高晓松,现在也已期满释放,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服刑期满,则罪消,作为公民,他现在和我们任何人没有什么两样。任何以有色眼光甚至道德滤镜来打量他的,其自身是非观都是可疑的。

  这一点,青少年教育中特别应该加强。让他们从小知道,是非观有别于道德观、价值观。是非很简单,以法律为准绳,违法则“非”,依法为“是”。

  而道德观和价值观则是多元的,不存在成人世界和青少年的分野。如果一个相关领域的专家,还在用简单粗暴非黑即白、二元对立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来评判世事,那么恐怕需要“回炉”重塑的不光是青少年,而是这些专家。

  (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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