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吴江
申请车辆救援服务
须3年内无价格违法

  继去年《吴江市事故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近日,吴江市物价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对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以进一步规范该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

  目前,吴江市有16家取得收费许可证的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其中已年审的有8家,未年审的有8家。据了解,新规定对车辆救援服务机构的资质提出更高的标准:申请车辆救援服务资质的单位,除各交警中队出具的意见外,还需经吴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的停车场面积必须达1000平方米以上,要有2辆以上专业救援清障车,3年内无价格违法行为,并配备专业施救人员。

  此外,今年未年审的车辆救援服务机构,由物价、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合年审,对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年审的要求参照新标准执行。每年由物价、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合对取得车辆救援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取消服务资格,并吊销收费许可证。未取得车辆救援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车辆救援服务项目。陈莹 王芳 李俊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生活苏州 C1 申请车辆救援服务
须3年内无价格违法
2011-9-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