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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9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朝抢劫案重审
“维持原判”13年

  经过漫长的14个小时庭审,昨天凌晨,被称为“李刚案中案”的王朝抢劫案重审一审宣判,原审被告人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6年8月,石家庄青年王朝因一起持枪入室抢劫案被逮捕。此后,王朝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但有证据证明,当天案发时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王朝认为当时负责办案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栽赃陷害他,并对其严刑逼供。去年11月,河北高院撤销了原来的三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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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中国新闻 A9 王朝抢劫案重审
“维持原判”13年
2011-9-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