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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驾入刑三个多月了
醉骑摩托的明显有点多

  自从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醉酒驾驶机动车作为危险驾驶行为之一正式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了解。在醉驾入刑三个多月以来,南京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危险驾驶案60件60人,其中一半以上发生在江宁、六合等郊县地区。

  今年5月2日晚,吴猛去参加单位同事的婚礼,席间因为高兴就喝了几杯白酒。当晚8点多,同事见他喝过酒,就说找人送他走,可吴猛却说自己没事,非得一个人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回家。就在摩托车行驶到汤山附近时,吴猛连人带车不慎摔倒在地,摔倒后,他因受伤趴在地上不能动。事后,江宁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可民警在对吴猛施救时,闻到他满身酒气,怀疑他酒后驾车,随即将他带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检测,吴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9.1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标准。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醉驾入刑三个月以来,此类案件特点明显。以某区发生的24起案件为例,除3起为轿车或轻型厢式货车,其余均为摩托车,占涉案机动车的比例为87.5% ,且无证驾驶比例偏高,占涉案总摩托车数的四成以上。酒驾、醉驾嫌疑人均为男性,文化程度也不高。24起案件中15人无固定单位;17人系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2人文盲。

  此外,吴猛醉驾一案也反映出这类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涉事人员饮酒多发生在晚间与朋友聚餐时,尽管身边的人极力劝阻,但涉事人员却执意酒后驾车上路,酿成事故后,最终被警方查获。

  在醉驾入刑前后,相关的宣传已经非常多了,但很多人却依然认为,醉酒驾驶属治安案件范围,就算被查也就罚点钱了事,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另外,不少驾驶员也明白饮酒不能驾车,但却认为过了一两个小时,酒劲下去以后驾车就没有关系了。在南京某区的20多起危险驾驶案件中,有10 余起案件的嫌疑人在都说上车前头脑清楚,但后来头越来越晕,视线模糊,在途中出事。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宁琴 快报记者 张瑜在江宁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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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360度 B2 醉驾入刑三个多月了
醉骑摩托的明显有点多
2011-8-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