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民反映,位于鼓楼区乐瑰园小区的门面房油烟长年扰民,物业称向工商和环保部门也反映过,结果遭到两个部门踢皮球。而餐饮店老板表示,自己是合法的,不会补偿居民。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乐瑰园实地察看发现,在38号楼门口有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油烟管道发出“隆隆”的声音,扑面而来的就是油烟味。“我们都不敢开窗通风,”一个住在38号楼的大妈说:“楼道里全被油烟呛满,而且油烟管道周围的绿化带和一旁的地面上也积满了油污。”从38号楼一出门,就面对着这个门面房的后场,食物垃圾堆了一地,味道很大。
乐瑰园物业公司浦主任表示,其实他们也很难办,“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从中调解。这个门面房是有产权的房屋,被产权人出租,餐馆也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因为这家饭店是十多年前开的,当时,“住宅楼楼下开饭店”的问题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而餐馆老板表示,自己都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了,该做的已经做到位了。
凤凰街道环保科工作人员李女士表示,他们已经去现场看过,“这家餐馆在2009年就被查处过,我们责令他们整改,要求他们装净化器,并经常清洗,对后场也要及时清理干净。他们虽然装了净化器,但是不是按时清洗,这些我们没有办法天天盯着。”李女士还表示,餐馆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通过环评,“按理说,环评不过,工商不该核发营业执照。”
对此,鼓楼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环评不是工商作为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办理营业登记,不需要环保部门的审批手续,只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商机关就应办理营业执照。
见习记者 郝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