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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继承案”又起波澜
法院昨就“长房长孙是否该多得一份”举行听证会

  去年9月,南京人数最多、跨越年代最久的继承案——下关区热河路103巷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继承案在下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由75位继承人按照“5+1”的方案分割争议房产。有不少继承人对于“长房长孙多得一份”表示不满。去年10月,长房第三个孙子的女儿李正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中院将此案发回下关法院重新审理。昨天,法院召集李氏族人召开听证会。

  昨天早上8点半,世纪继承案的数十名继承人陆续到达听证会现场,由于此次听证会未对媒体开放,记者没能进入会场旁听。昨天的听证会,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

  “主要的争议还是长房长孙是否应该多得一份。”李氏后人说。去年9月下关法院的判决采用“5+1”方案分割房产,即房产按李家的老祖宗李均泰的5房儿子和长孙均分为6份。当时主审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本案75位当事人中,多数人都表示按照传统长孙应享有继承权;其次,法院又专门咨询了民俗专家,在南京确实有这一民俗习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历次的房产权属登记中,李氏家族的长孙都作为单独的分支列出。

  而一审判决后,长房第三个孙子的女儿李正雪的丈夫吴业昇在南京房产档案馆查到一份名为“南京市特别市政府土地局建设用地勘文单”的资料。据该份资料记载,老宅住户建筑前来申请登记的时间为“中华民国十九年八月廿九日”,即为1930年。如果老宅的建筑时间并非一审宣判所依据的清代同治年间,而是1930年的话,那么因当时李均泰、长子李云鑫都已过世,分配方式就该相应发生改变,长房长孙只能分得房产的1/6,而没法再分到李云鑫房产的1/3了。

  不过,在部分李氏后人看来,房产应该按照5房儿子来分成5份。有李氏后人表示,长孙李文治很早就去世了,对于家族的贡献很少,不应再多得一份。长房中第二个儿子的后人表示,李文治去世后,长孙的很多责任都落到了自己的外公李文昭头上,李文昭对家族的贡献很大,理应多分。所以即便按照“5+1”方案来分,那么长孙一支也不应再多拿长房的1/3房产,而应将这部分拿出来给李文昭和李文耀两家均分。

  昨天的听证会上,继承人的意见并未达成统一,据参会的李氏后人透露,法院将于9月择日开庭再审此案,结果如何仍需拭目以待。快报记者 陶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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