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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1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办法将出台
看门诊 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制图 俞晓翔

 2012年度南京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下发的三季度工作要点通知中获悉,南京将出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办法,今后参保居民在社区医院治感冒、拉肚子等门诊小病的费用,都可以医保报销,且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扩大 财政补助范围

  目前南京的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300元,个人缴费标准300元;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80元,个人缴费标准42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标准150元,个人缴费标准100元。记者了解到,下半年南京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额度,将其他居民、学生儿童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另外,南京目前对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等五类困难对象,按照筹资标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今年下半年南京居民医保将把享受困难人群重点补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不过,由于今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已结束,财政补助对象将在参加明年度的居民医保中享受到。

  提高 门诊报销比例

  目前,南京的居民医保主要保大病、保住院,同时兼顾门诊。其中,学生儿童的普通门诊,300元以下只报销40%,300元以上费用自理;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看门诊费用超过了300元门槛费后,300元到800元之间报销40%,800元以上费用自理。

  人社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南京即将出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办法,门诊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还将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支付比例5~10个百分点。另外,还将研究整合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完善大学生医保门诊包干费用办法,适当提高门诊包干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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