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通讯员 江公宣 快报记者 陶维洲为你报道
7月14日零时左右,外地来宁的打工者施某过马路时被撞飞,肇事的三轮摩托车逃逸。施某如今依然伤势较重,不过令受害者家属略感欣慰的是,上周末他们拿到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送来的4万余元救助基金。记者获悉,这还是江宁区首例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获得该救助。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22日江苏省开始实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四种情形可申请救助。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四是其他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