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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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首例的哥醉驾案宣判
10年内不得重取驾驶证

  近日,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驾案。与其他醉驾者不同的是,张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当时驾驶的也是出租车。最终,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张某是苏州首个醉酒驾车的“的哥”,该案也是苏州法院审结的首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危险驾驶案。

  今年5月19日下午,已经从业14年的上海出租车司机张某约上了朋友李某,一同从上海开出租车前往昆山看望一名多年不见的朋友。当晚,张某、李某和朋友相见甚欢,喝了不少酒。等到几人尽兴而归时,已经接近午夜12点。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交班,张某坚持要开车和李某一同回上海。从昆山出来后,他们顺利上了沪宁高速。5月20日凌晨1点左右,眼看着就要到上海了,可突然张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上了前面的一辆汽车。由于猛烈撞击,出租车引擎盖像折纸一样被掀翻,车严重损坏变形。所幸的是,张某和李某只受了点皮外伤。猛然惊醒的他们立即打电话报警。随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只闻车内一阵浓浓的酒气。经过酒精测试,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40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了解,根据今年5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张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10年内将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公羽 李丽鲜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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