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毒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次敲击着群众紧绷的神经,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影响政府公信力。食品安全路在何方?做好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缺一不可。
“现阶段,我国食品产业的突出特点是食品生产单位数量巨大,生产方式落后,存在小、散、乱现象,这是影响食品安全最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国务院食安办副司长于军在13日举行的主题为“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分论坛上说。
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没有坚实的企业自律的基础,政府的监管就会落空,没有政府的监管企业将缺乏外在的制约。
对于企业自律,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他说,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职责,做食品就是做良心。因此诚信是食品行业的基本道德,只有诚实的生产、诚信的经营才能够确保食品的安全。也只有确保食品的安全,食品企业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食品安全也是食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对于监管环节上的问题,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王红表示,作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者,对于追求高额利益,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同时,要第一时间将获得的经过确认的信息向上下游进行通报,这是行政执法职责赋予、行政法律赋予的责任,同时也是作为生产环节监管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