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7版:今日观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置税优惠
为什么不长期实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优惠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09年1月,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务院通过“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行5%的购置税优惠。2010年,这一优惠调整为按7.5%征收。(12月29日《新京报》)

  在有些部门眼里,购置税优惠让政府税收遭受了损失,所以,经济一旦回暖就降低了优惠,经济一旦升温就取消了优惠。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确实是临时政策,但一项实行效果良好的临时政策,为什么不能转化为长期政策呢?

  金融危机确已渐远,中国经济确已升温,但扩大内需的任务是长期的,节能减排的任务更显艰巨,而购置税优惠造成的税收减少相对于丰盈的政府收入来说算不上什么……这些基本情况和需求都没有变,很难说购置税优惠政策的任务已经完成。政府面向民众推行优惠政策,不应是纯功利性的,还应该包含“让利于民”的善政目的——不是说追求“民富”是下一阶段的努力目标吗?购置税优惠与这一目标正好相吻合。在政府收入连年“飘红”、汽车税费多如牛毛的情况下,购置税优惠在某种程度上考验着政府惠民的诚意和力度。近年来,不管是水电气涨价还是车船税上调,有关方面的说辞都是为了促进节约、节能减排。那么,政府要求民众为了节能减排而承受更高的电价、油价,缴纳更多的税费,为了节能减排,政府为什么不能承受购置税上的些许“损失”呢?购置税优惠让小排量车的市场份额则由50%增长至70%左右,这充分证明,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和消费,除了增税还可以减税。道理如此明了,关键就是看愿不愿意这么做了。(浦江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今日观察/时评 F17 购置税优惠
为什么不长期实行?
2010-12-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