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2版:金楼市·动态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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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你问我答

  王先生:我儿子今年24岁,想要买新房,但是儿子和我们父母是在一个户口上的,如果买房的话会不会属于二套房?

  答:目前政策是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来界定房产数量,虽然您的儿子与父母仍然在一个户口上,但由于儿子已经成年,所以不受这一政策的影响。按照目前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是否二套房主要依据的是您儿子名下是否有房产或者有没有贷款买过房,如果都没有的话,就属于首套房。

  

  史女士:房产证上是我和儿子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儿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但是房子有贷款,并且贷款没还完,请问能够办理吗?需要哪些流程?

  答:由于贷款没有还完,您需要实现征得借贷银行的同意。具体流程包括,领取银行联系单,征得银行同意后,再通过房产局相关部分办理转让或者赠予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儿子必须年满18岁,也就是需要已经成年。

  

  吴先生:我是外地人,想要在南京买房落户,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可落户3人。需要注意的是,您购买的必须是住宅类产品。此外,不仅仅是外地人,包括六合、江宁等南京郊县的购房人如果想要在主城区购房落户也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封先生:亲戚有一套单位分的房产,还没拿到钥匙,想要转赠给我。但单位要求5年之内不能过户。如果我们写协议并让公证人签字有法律效率吗?

  答:在房主还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所签署的合同都应当是无效的,但延续至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此处是见证人,并不是公证人,公证应当由公证处办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公证处一般不受理。

  

  张先生:父亲个人的房改房拆迁,父亲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回迁安置房认购协议,乙方写了父亲、我和弟弟三个人的名字,但乙方签名只有父亲一个人,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也是父亲一个人的。请问那份认购协议有效吗?房屋产权是三个人的还是父亲一个人的?

  答:如果当时的认购协议中是因为你和你弟弟的户口也在原来的房子里而多了相应的安置面积,则你和你弟弟是有份的;如果仅是依你父亲的房子面积而补的回迁安置房则你们是没有份的。主持人:杜磊

  热线:84783545

  847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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