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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溧阳法院开创贴心式法医鉴定
集中鉴定上门鉴定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要是以往,像我丈夫这样躺在病床上不能动的植物人都要长途奔波送到外地,现在法医亲自上门鉴定,方便多了。”溧阳市平桥镇的何女士说。这是当事人对于溧阳法院创新性法医学案件集中鉴定、上门鉴定这种“贴心做法”最朴实却发自真心的评价。

  通讯员 常法宣 记者 周青 刘国庆

  法医上门为“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今年46岁的郑国保家住溧阳市平桥镇,平时靠在外做木工养家糊口。今年1月29日,郑国保在溧阳一处建筑工地上干活摔伤。摔伤后,郑国保昏迷至今一直未能醒过来。为了给丈夫讨个说法,何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何女士听人说丈夫的伤势必须做伤残鉴定。但郑国保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为此,何女士犯了愁。不过,没多久,溧阳法院的法官告诉何女士,法院根据何女士丈夫的实际情况,决定由法医亲自上门鉴定。

  9月9日下午4点多钟,在法院法官的陪同下,具有鉴定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常州市德安医院几名医生驱车来到平桥卫生院。在一间病房内,郑国保正躺在病床上挂水。鉴定的医生在查看后说道,郑国保属于“睁眼昏迷”,全身状况差,极度消瘦,植物人状态。在了解到郑国保家庭情况后,免收了鉴定费用。

  集中鉴定让当事人不再长途奔波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溧阳法院于2005年底创新性地开展法医学案件集中鉴定工作。溧阳法院司法鉴定室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根据这个细则,选定鉴定机构后,选择一个具体时间,通知鉴定机构及被鉴定当事人到溧阳法院进行集中鉴定。

  9月9日下午,溧阳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鉴定。当天鉴定的一共有15件案件,到场的鉴定机构是常州市德安医院。

  记者在现场看到,今年52岁的陈师傅走进鉴定室时双手拄着拐杖。他因为车祸腿部、下颌部受伤。10分钟后,鉴定结束。他的一位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以往,当事人就为了这10来分钟的鉴定,要长途奔波,当事人吃苦不说,家人也跟着受累。现在实行集中鉴定,方便多了。”

  5年来,上门鉴定方便不少当事人

  近年来,交通事故致瘫痪在床的当事人逐渐增多,溧阳法院司法鉴定室考虑到被鉴定当事人行动不便,还要求鉴定机构上门进行鉴定。5年来,溧阳法院共34次组织鉴定机构上门进行鉴定,为34个案件当事人90个鉴定项目进行鉴定服务。

  溧阳法院院长张少平告诉记者,经过5年的运行与完善,溧阳法院法医学集中鉴定工作成效明显,已组织司法集中鉴定59次,鉴定案件数达1860多件,完成鉴定项目5210项,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55万元。

  江苏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溧阳法院的做法方便了当事人,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将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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