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凤飞 记者 张瑜)3月10日,四名广西籍男子在溧水县大西门街盯上一位刚取完现金的女子,趁机抢走15万元现金,逃跑中有2万元遗失。警方赶赴广西抓获其中两名嫌疑人。7月8日,溧水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在溧水当地,“3·10”抢劫案可谓轰动一时。老家是广西的吴宏观、孙明亮等四人,在3月3日租到一辆轿车后,携带牛角刀、电击器及专门撬盗摩托车的作案工具,从来宾出发,次日中午到达马鞍山。随后,从3月6日到3月9日,这四人开始往返马鞍山和溧水之间,伺机寻找目标。为方便抢劫,他们在溧水县第三小学后门口处偷到一辆摩托车。3月10日下午2点左右,在大西门街苏果超市门口,吴宏观、孙明亮等人合伙抢劫了某公司会计刚从银行取出的15万元现金,在四人逃跑过程中,有2万元现金遗失途中。
警方迅速展开追捕,并于3月17日在广西将吴宏观、孙明亮抓获。7月8日,本案在溧水县法院开庭,两名疑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溧水县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两人均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最后,吴宏观、孙明亮分别被判12年6个月和8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分别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