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精要

新增多种重点病用药 扩大儿童适宜药品种类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始实施

更多好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将惠及百姓 图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为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日前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药物总数增至794种,新增116个品种药物。新版目录聚焦发病率较高的重点病种,扩大药物种类,提高患者用药适宜性。

收录药品794种,覆盖各疾病主要病种

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调整后,新版目录覆盖各疾病系统的临床主要病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涵盖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通行疾病分类1180个病种;中成药涵盖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63个功效分类。

此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68种,聚焦发病率较高的慢性病和常见病,扩大了覆盖病种范围。其中,新增糖尿病药物5种、高血压药物4种,让患者治疗时有更多选择。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药物7种、消化道疾病药物8种。同时,新调入4种国产Ⅰ类新药,百姓用药将有更多选择。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透露,此次新增的慢性病和常见病药物适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日常配备的药物种类。

经初步测算,新版目录药品使用量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药品使用量的71%,其中,基层、二级、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占比分别为78%、74%、65%,充分体现了基本药物在临床用药中的重要地位和使用的广泛性、普遍性。

医疗机构两个月内完成目录更新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的更新调整,按照积极规范配用原则,优先配备基本药物。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全用药供应目录评估机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信息系统中提示优先使用;将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情况作为处方审核和点评的重点内容。医师遵循临床路径、诊疗指南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合理用药,有同类药品时,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功能定位、药品范围、管理政策和制定原则上有所区别,但两个目录密切衔接协同。

自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全面实施申报制以来,一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作为申报条件之一,此次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新增的药品品种均为医保药品。后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也将根据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品种优先调整甲乙分类,更好减轻患者负担。

扩大儿童适宜药品种类,坚持中西医并重

新版目录还着力提升儿童用药可及性,新增5种儿童专用药,其中包括儿童、青少年注意缺陷多动症治疗用药。26种药物在原有成人剂型基础上补充儿童剂型。

新版目录有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增加至317种,其中包括儿童专用药品22种,新版目录还重点增补了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像颗粒剂、口服溶液和混悬剂等,新版目录中适宜儿童使用的品规也增加到905个。除了儿童药品品种的增加以外,目录还重点增补了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等,有力促进解决儿童“用药靠掰、用量靠猜”的痛点难点问题。

另外,中医药在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的原则,新增中成药品种48个,新增中成药品种主要聚焦在中医优势病种。

基本药物目录还收录了结核病等公共卫生防治药物,将《国家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中的全部26个药物全部纳入,医疗机构可以依据目录配备相关药物,有望有效改变以往基层医疗机构面临“有技术指南但无药可用”的问题。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于1982年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步衔接分级诊疗、医保倾斜等政策,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其他药品,持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新医改启动后,于2009年、2012年、2018年完成三轮全国统一更新,这是第四次更新调整。

据央视新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