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的78岁老父亲因乏力头晕进入锡城某医院就医,3个月后,老人突然死亡。逝者儿子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诉至崇安法院,索要30万元高额赔偿。昨日,崇安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死者家属的要求不予支持。
2009年初,张老先生开始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结肠癌,张老先生几个儿子认为在CT报告已明确提示肠梗阻的情况下,医院仍让病人服用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的“四磨汤”,加速了病人的死亡,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受法院委托,无锡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陆媛 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