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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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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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要步调一致带头试点禁烟
  在5月1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称:我国内地明年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卫生部已率先在医疗卫生系统部署禁烟,要求今年至少50%的医疗机构建成无烟单位。卫生部还将给予主动戒烟和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500元奖励,同时对在办公楼内吸烟的职工进行处罚。

  明年能不能禁烟成功?这是个相当大的疑问。禁烟面临的阻力,不仅来自巨大的烟草税收,也来自3.5亿烟民的习惯性抵制。前段时间广州仅仅是“办公室禁烟”的地方立法也要经过三审才通过,可见阻力之大。

  推行禁烟,很多人提到的立法当然需要,但“法律一颁布就禁烟成功”,这只是理想状态。现实中,法律往往会遭遇执行难,尤其是禁烟这回事,罚则毕竟不会太严厉,监督3.5亿烟民也是不可能完全的任务。搞得不好,为禁烟立的法,很可能就只能贴在墙上看看——法律没有顺利执行的土壤,就必然会被现实消解。

  现在距卫生部设定的“禁烟起始日”还有6个多月,时间很紧。坐等明年开始禁烟成功,未免过于天真。这半年多时间,必须打下禁烟基础。在这方面,政府部门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卫生部已经提前启动禁烟,但这还远远不够,其他政府部门也应该一起跟进。这一点,卫生部做不到,必须国务院层面下发文件。

  在2007年12月15日举行的“中国控烟履约高层研讨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等百余位专家就呼吁过各部委带头禁烟。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也只有陈竺主管下的医疗卫生系统开始试点禁烟,其他政府部门则未见响应。不仅没见响应,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保振甚至还说出过“禁烟影响社会稳定”这样的话,可见,禁烟在一些政府部门之间,并未达成共识。

  公共场所禁烟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却很有讲究。就像取消乙肝歧视一样,只有公务员考试中率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大门,才有可能带动全社会破除乙肝歧视。在公共场所吸烟,其实与乙肝歧视一样,也有着巨大的惯性,也需要政府部门步调一致地率先垂范——政府要民众做的事,自己首先要能做到。可惜的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还只是卫生部的单兵突进,它的单薄,让明年全面禁烟变得悬念丛生。

  (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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