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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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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居住证规定引争议
没证就不能租房子找工作?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张宏雷说。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国人不需要办理?”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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