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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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差钱,就是要让你蹲“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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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浆漫上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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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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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狗一脚挨了四拳,狗主人提议两万块“私了”,他拒绝了——
我不差钱,就是要让你蹲“班房”
  快报讯(通讯员 李磊 记者 马乐乐) 一只没拴狗链的宠物犬吓到了小女孩,小女孩的爷爷气得踢了狗一脚,结果狗主人几拳将老人打得住了院。之后,狗主人自知理亏,就找老人商量,希望私了此事。老人却“犟”得很,放着2万元赔偿不要,先报警要求拘留狗主人,再起诉索赔7000多元。狗主人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蹲了10天看守所并因此丢了工作,还赔偿老人7000多元钱。

  去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苏果超市后宰门店门口的广场上突然有人吵了起来。60多岁的李大爷说,他正带着小孙女走到这里,突然跑来一只狗,把孩子吓得不轻,李大爷一边安慰孩子一边对狗踢了一脚。

  狗主人杨先生就在附近。“你踢我狗干吗?”他上来怒问老人。李大爷也不示弱:“踢了就踢了,怎么样?”两人吵着吵着,年轻力壮的杨先生气不过,对着老人的脸连挥4拳。

  老人的脸很快出现两处淤青,还自称头晕目眩,医生马上安排他住院。杨先生自知理亏,事后找到李大爷,希望私了,但遭到了老人的拒绝。李大爷气愤地表示,一定要让杨先生受到法律惩罚才行,他随后向警方报案。在警察作出处理之前,杨先生曾经表示愿意掏2万元赔偿,但老人没同意。

  不久,民警根据杨先生未拴狗链还打人的情节,对他作出了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杨先生非常后悔,但只得接受,乖乖去看守所蹲了10天。

  之后,李大爷又将杨先生告上玄武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7000多元钱。

  在法庭上,杨先生说,当初要赔2万,李大爷不肯要,现在自己已经蹲过看守所,还因此丢了工作,无论如何也不想再赔钱了。

  最后,经过主审法官调解,杨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近日给老人送去了7000多元钱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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