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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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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生离奇事件:
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一个老农民,拿着一纸法院判决,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他不会想到的是,同一家法院,如今判决他“敲诈勒索政府”,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离奇的事,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上访获罪,“敲诈政府”

  2008年12月15日,临县兔坂镇农民马继文到了兔坂镇镇政府。去的缘由,马家的说法是镇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要他去解决问题,而镇政府的说法是马自己去的。

  据临县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当时镇党委书记闫福平、镇长李卫平、副镇长张玉成、镇团委书记赵金栋在场。“为了缓解非正常上访造成的政治压力”,双方达成协议,马继文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政府方“被迫答应”给他6600元,马当场领取了钱款,并写了保证书。在2009年3月8日的另一次上访中,临县信访局人员还给过他900元。

  在2009年11月6日的一审判决书上写着:“被告人马继文利用了其对形成上访条件的熟悉,便以进京上访为由要挟兔坂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临县信访局接访的人员,迫使给其数额较大的财物,共计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马案的过程有点离奇。判决书显示,2009年2月2日,马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过,被抓则是7个月后的9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移送回临县后,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马家上诉后,吕梁中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临县法院重审。

  2010年1月重审时,患有严重肝硬化的马继文依然没有律师辩护。马继文的女儿马冰情在旁听席上,看到“父亲被两个法警搀出来,站都站不稳,反应很迟钝”,她的心里很难受。

  重审的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马继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上记载,马继文多次上访,向兔坂镇镇政府“索要赔偿150万元,至少不低于80万元”。

  “这两个数目这么大,都是赌气的说法。我爸就是想要按法院原来的判决,要回我们的土地。”马冰情说。

  曾经胜诉,拿不回地

  马继文持续上访,是因为他失去的150亩地和数十株被砍倒、剥皮的枣树。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马继文在柴家岔村买下3孔窑洞和当地大桥沟的最大一块荒沟。

  当时,山西省为了治理荒山荒地,进行“四荒”拍卖。临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了大红塑料皮的“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马家的使用证上载明:承包亩数150亩,东、西、北都以高陵为界,南边以坝陵底3丈为界。

  “马继文的‘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是我发到他手里的。”从1973年到1994年一直担任柴家岔村村支书的吕成阳对记者说。

  老支书证实,根据当时山西省政府的政策,凡属农村集体所有、未治理的“四荒”,都可以拍卖使用权,“实行谁购买,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

  改变马家生活轨迹的,正是这块荒地。上世纪80年代,正是农村释放活力的时候。马继文一家雇来推土机,将小荒沟推平,筑起了堤坝。本来全是石头底的山沟,慢慢蓄起了水土,变成了一块平地,种上了枣树、桃树、玉米等作物。

  马家的生活日渐红火起来,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但马家的好日子,在15年后开始遭遇寒流。

  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马继文连续5年没有缴纳土地承包费为由,将购买的土地收回,重新划分给农民耕种。马继文起诉到法院。2000年,临县法院判令柴家岔村委将大桥沟的土地归还给马继文。但是,村民们没有退回土地,法院判决一直无法落实。

  从此,马继文走上了持续上访的路。记者在网上搜索后看到,山西省吕梁市纪检部门负责人曾经出面处理过此事。

  根据临县法院判决书,经山西省万荣司法鉴定中心评估,马继文的大桥沟土地10年间的种植收入为每亩5187.2元,农作物总损失16万多元。

  马继文的妻子说,在上访期间他遭到过殴打,被关进县“帮教中心”4次。

  印章造假?

  马继文获罪的另一个罪名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在2010年的一审判决书中,临县公安局委托山西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是:马继文和另一名村民赵学亮的“使用证”上,“临县人民政府”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章形成的。据此,临县法院判决,他因此犯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老支书吕成阳说,在“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下发到村委会的时候,上面已经盖有临县人民政府的公章。掌管村公章的村会计已经去世,已经无法追问村公章是谁盖的。“土地面积没有准确丈量过,是村里估摸着填写的。”

  记者问老支书:“县里有没有说过‘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什么时候作废,以后不能使用?”

  “没有。他们买的是合法合理的,治的也是合理的,法院判给他们家也是合法合理的。”

  “村里有其他人也和马家一样,土地被收回了吗?”

  “没有。别家都还种着。”

  “其他人还拿着小流域证,种这个地吗?”

  “拿着的。”

  “各人有各人的理解”

  3月23日,记者到达临县法院,见到了法院院长郭建林。他认为,“公民使用权利应该有个度”。

  记者问:“那您觉得马继文收了政府的钱,是否就超过了度?”郭说:“马继文的事我不好评价。”

  记者问:“敲诈勒索罪是采取非法的手段,而马继文用的是上访手段,那么,请问上访是不是非法的手段?”

  郭院长回答说:“现在不好解答,这个问题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吧。”

  目前,该案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阶段。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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