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拍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偷女友钱,再花在她身上
· 两大人带两小孩 两天“收获”15万
· 喝粥又受气,八旬老人要废遗嘱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5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喝粥又受气,八旬老人要废遗嘱
  ■案情

  今年81岁的杨老汉有4个子女,考虑到年事已高,两年前他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搬到三儿子杨华家住。搬家前,杨老汉立下遗嘱:将房产分成5份,2份给杨华,其余3个子女各拿一份。可两年住下来,老人不干了,搬到大儿子杨林家,还将老三杨华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撤销那份遗嘱,还要求杨华不能阻拦自己去取衣物。开庭时,杨老汉没来。

  ■直击

  老三:老人家为什么没出庭?他肯定是被操纵了。

  老大:父亲年纪大了听不清,另外被你气得身体不好,我有委托代理的资格。

  老三:两年前就是因为我对父亲最好,他才会住到我这边来。我今天带来了陪父亲看病的病历和发票,可以说我是问心无愧的。

  (递交病历和发票给法官,法官交给老大看)

  老大:病历和发票不能证明任何问题。据父亲讲,他上医院是自掏腰包的。

  老三:平常一起生活时的照顾,都是琐碎的,我没办法举证。反正当初老头子立下的遗嘱,不是说推翻就推翻的。

  法官:在开庭之前我们向居委会一位同志询问了情况。这位同志是这样说的:“杨老汉以前是主动要跟老三过的,但是住进来之后好像心情不好,到我这边来过两次,说三儿子对自己不好,老是骂他,他不想再跟三儿子过了。后来什么情况就不清楚了。”另外,我们还找到杨华的邻居了解情况,邻居说:“杨老汉在这边过得不好,老是喝粥,都吃不到肉。杨老汉跟我说,过年时其他几个子女来看望,送了一些营养品,他都吃不到。”

  ■点评

  法官说,用遗嘱赠与的方法来“拴住”子女的心的办法固然可行,但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像这个案子,杨老汉立了遗嘱,子女以为尘埃落定,对他的态度开始怠慢,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杨老汉,所以立遗嘱要慎重。(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马乐乐

  难道亲情在房产面前不堪一击?上期“当当事人”话题正巧是:当亲情遭遇房产,你会如何选择?不妨来看看读者观点。

  1392141××86:房子很重要,亲情价更高,若要我选择,手足不可抛。

  1895191××48:我选择亲情,亲情能让我享受一生。

  1890159××47:社会越物质化,亲情越淡漠化。

  1395191××53:亲情的价值远远大于房产的价值,钱再多那也是冰冷的,血脉亲情是无价情感的延续。

  1338279××71:我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守法是第一,亲情是第二,不能乱套。

  1381385××57:对于这个话题,很多人的答案是:亲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答案往往是:房产。

  (1395191××53获30元话费)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