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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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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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挣钱不容易,这100元路费不能要
母亲徒步回家走了18天
  有这样一位大妈,为节约车费,从重庆主城走回涪陵,用了18天。因为大妈觉得儿子在重庆生活也很艰苦,于是把儿子硬塞给她的100元钱,偷偷放回去。2日,这个大妈被高速公路执法七大队发现,并用巡逻车送到涪陵长江大桥。

  大妈在高速公路上被执法人员发现

  到重庆看望儿子

  这名大妈姓沈,今年52岁,是涪陵马武乡兴隆二组的人。儿子到重庆打工已有几年,年初念子心切的大妈,就谋划着要到重庆看望儿子。儿子在重庆主城做点小生意,在大妈心中,儿子是有出息的,于是逢人就说。

  4月初,大妈来到重庆才发现,其实儿子一家三口生活也并不宽裕。儿子是把城里人的旧衣服捡或收来,清洗后再卖出去。此前,对她说过得很不错,是不想让她担心。

  放回儿子给的100元

  沈大妈和儿子一家蜗居在十几平米的房间里,原本打算多住一段时间的她,看着儿子要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为她买肉买菜,心里十分不忍。于是没住多久就提出要回涪陵。

  左右留不住,儿子拿出100元钱硬塞给母亲,让她坐车回去,注意安全。“我身上还有钱。”沈大妈死活不要。其实这时,沈大妈已身无分文。但几番推脱都没能成功,最后沈大妈趁儿子不注意,偷偷将钱放了回去。怕儿子要送自己到车站,4月15日早上,大妈趁家里没人,让隔壁一起租房的邻居带了句话给儿子,就一个人踏上了回家的路。

  两三个脚趾露在鞋外

  虽然第一次到重庆来,人生地不熟,但大妈坚信“脚是江湖嘴是路”。她一边走一边问,可还是走错了路,走上了渝黔高速,并一路走到綦江。

  在别人的指引下,她调整了方向,又走上了渝宜高速,然后拐上了长涪高速。被高速公路执法七大队发现时,大妈已走到长涪高速黄草山隧道附近。脚上的解放鞋早已磨穿,两三个脚趾都在外面,并且衣衫褴褛。执法人员算了算,大妈前后走了200来公里,走了18天!

  “饿了就到附近的村里讨口稀饭,晚上睡在涵洞或者别人的猪圈房。”大妈说,她多数时候是在高速路外,沿着高速路走。如果不是确实没路了,一般不会走到高速公路上来。

  除了后怕,就是感动……唏嘘不已的执法人员用巡逻车把大妈送到了涪陵长江大桥,并给了她20元的车费。

  母亲不说儿子的电话

  执法人员一再问起沈大妈儿子的电话,大妈都是摇头说“不记得了”。是真的不记得了吗?我们更愿意想信,这位为了替儿子省下百把块钱,走上18天的母亲,为了不让儿子担心难过,所以不肯说出儿子的电话。

  据《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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