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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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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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一夜10块钱 租车位要抓阄
世家名门业主停个车真不容易
  满心欢喜地住进了新家,之后却因为停车的问题搞得很不是滋味。昨日,读者吴先生来电说,位于无锡太湖街道的世家名门小区,物业收取公共道路停车费之后,物业又要求业主用“抓阄”的方式分配车位。

  在自家小区停车10元一晚

  吴先生搬进世家名门时间不长就和小区物业起了一次冲突,起因是吴先生收到一条小区物业发来的信息:自4月15日起,没购买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业主,私家车不得开进小区。“这样一来,我只能每天把车停在小区外边的人行道上,不仅不安全,还整天担心被城管贴条。” 吴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要8万元一个,快赶上自己那辆车的身价了。

  由于大部分业主反对,几天后,物业又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暂时允许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但进入小区必须缴纳停车费,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计费,每小时1元,10元封顶,业主如果要停一晚上,则需缴纳10元。物业的这一做法又遭到了大部分业主的反对,不少业主直接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曾造成一度的交通拥堵。

  “抓阄”决定车位归属

  “经过这么几次折腾后,可能物业也受不了,他们和开发商联系,说是同意拿出50个地下车位,业主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谁能进入地下停车位,收取费用是每个月250元。” 吴先生说,物业一会儿一个花样,把业主折腾得够呛,不少业主都表示,只想停在地面,不想停到地下车位去。

  吴先生对物业的行为提出了一些疑问:“车库在地下,地上路表面积是我们广大业主共有的,我们业主享有将车停在地表的权利,物业收管理费,我们业主可以接受,但是收费需要有物价局的批文,而且收费的价格要征得我们广大业主同意。”

  物业说辞前后矛盾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共有300个,房源却有494个,目前业主的入住率有40%左右,地下停车位已经出售了180个左右。“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拿出的50个车位已经足够业主分配。停车的问题,我们都是按照规章在办事,也想尽可能地解决问题。”小区物业的朱经理说,开盘时,小区地下室的面积并没有算入业主的购买面积,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因此地下停车位是卖、是租由开发商说了算。

  对于业主在小区地面停车也需要收取10元一晚的问题,记者要求朱经理出示物价局的的物价批文。朱经理却表示,停车费用都是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收取的,并不需要批复。“那之前为什么不允许业主的车辆停在小区地面?”面对记者的疑问,朱经理回答道:“世家名门小区非常小,小区内的道路也非常窄,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车停在路面会造成拥堵。”之前因道路拥堵不允许停放,之后却收费停放,这样的说辞显然前后矛盾。

  律师:物业收费不合理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徐晨婷律师认为,小区地下车位(库)及地面车库的产权,如没有进入销售房价的开发成本,则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将车位使用权出卖或者租赁可以由开发商和业主协商决定,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们合理的车辆停放提供车位。

  关于小区地面停车,徐律师认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地面停车位,有关收益应归属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用并商定物业公司从中获得适当分配以作为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但物业公司无权自行收取停车费用并完全纳为私有。物业公司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应按照物价部门的指导价格实施。匡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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