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评互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怎样让社会和谐的因子再多一点?
· 社会底层的稳定才是真正的稳定
· 警察让女逃犯“体面结婚”是社会大善
· 学者批评:“政绩冲动”的产物
· 百姓跟帖:再穷不能穷面子?
· 税收暴增三成该考虑还富于民了
· 政府岂能为群众
“被消费”大开绿灯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5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警察让女逃犯“体面结婚”是社会大善
  4月30日晚,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派出所民警执行世博安保任务清查镇上宾馆旅店、核实住宿人员身份时,意外发现小芹(化名)是涉嫌窝藏罪的逃犯,而已有4个月身孕的小芹5月1日就要举行婚礼。此时获得拘留批准的辛丰镇派出所却决定先不立即拘留,让婚礼继续进行,警方进行“护航”,尽量将案件的影响降至最低。这一想法得到丹徒区公安分局领导的支持。最终婚礼在客人不知情下顺利举行。

  小芹是逃犯没错,按理是可以拘留的,但这时她已有身孕且结婚在即,如果这时“严格执法”自然是能立马体现出法律的威严,但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小芹的罪并不重,就当前而言对社会并无危害——何况此时警方已能控制,如果此时拘留对她以及她的丈夫家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会为宾客所不解,不免要斥责执法者冷血,可谓双输。但推迟执法,一来使小芹的婚礼保留了尊严,二来体现出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反而有助增加警方的正面形象和公信力,可谓双赢。

  一个人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和他所处的环境、成长的过程不无关系,而且很多犯罪嫌疑人通过教育矫正是可以转化的,一般来说,你对他好,他至少不会对你坏,如果对他坏,他至少不会对你好。由此而言,在执法过程中注入人性化因子,对于防止一些人再作恶,以及减少社会对立社会仇恨的现象,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也能让我们社会多一些温情。所以我以为这么做是可取的,是值得推广和让各地效仿的。方正(职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