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争议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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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成爱情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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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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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的“窝边草”还得吃
  yuki :我决定还是不搞办公室恋情了。原因1.喜欢的那同事,也挺招风的,和其他女同事打成一片,我觉得不太好。让他以后为了自己,放弃整片森林,我怕他会不舍,我也怕自己以后因为这个和他吵。

  原因2.一些待遇会由两个人减少到1个人,比如给家属的东西什么的,或是福利什么的。

  原因3.天天见面,他在办公室的所做所为我都能看见,我的也是,没有什么自由和隐私。

  Mr.Fish:结果自己能承受就行,还是看个人水平和公司整体环境,我们公司修成正果的例子有,但极少,失败辞职走人的倒是不少,所以自己掂量。

  我心飞翔:爱情若真的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偷吃了禁果才有了人类,好像有点扯远了。所以,如果有感情了,该吃“窝边草”的时候还得吃,杜拉拉已经吃了,关键是吃相要好。

  鸵鸟跑不动了:我们单位有2个人,天天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起回家,极其暧昧。在其他同事的追问下,他俩表示,不是一对,只是单纯的师兄妹关系...... 有天特逗,听说领导还直接说,他们俩孩子都有了,只是你们不知道。谁知道到底是真是假啊。

  韦:大家都是成年人,恋爱是自由的,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影响就反对了,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是可以克服的。天天见面还可以谈恋爱,说明两人是比较合适的,不能因为是同一家公司就放弃了爱情。再说,肥水不流别人田啊,不能因为在同一家公司就放弃了适合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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