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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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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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偷窃被放 谁知偷上瘾了
  ■案情

  出生于1993年的小卫这次栽了。曾经两次偷东西被抓,派出所都对他处以行政拘留,但因年纪小没有执行。久而久之,小卫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一直逍遥法外。从去年4月下旬开始,他和玩伴花光了身上的钱之后“重操旧业”,几个月中闯进市民家中作案近十次,偷到了2万多元财物。

  去年7月,小卫在偷电动车电瓶时被警察抓住,行政拘留10天。这次,他已经度过了16岁生日,具备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进入看守所后 ,尝到失去自由的感觉,小卫追悔莫及,屡屡以泪洗面。昨天,他和同伴涉嫌盗窃罪,在玄武区法院受审。小卫的父母也来到法庭参加庭审。

  ■庭审

  法官:偷到这么多钱怎么花的?

  小卫:吃喝花了很多,还买了两辆摩托车,6200元一辆。

  法官:你有没有把车带回家?

  小卫:带的。

  法官:父母有没有问车哪来的?

  小卫:有。我说借钱买的,我让他们不要管我。

  法官:你以前因为偷东西,父母有没有对你进行管教?

  小卫:有的,他们让我不要再跟那些人玩了,刚开始还打我,后来管不住也就不管我了。

  法官:你现在有什么认识?

  小卫:(表情难过)我这次被拘留,以后就再也不敢出去犯事了,我想以后找份工作,赚到钱退赔给受害人。

  小卫的父亲:他以前两次都没有被关起来,这次吃过苦了,跟我们保证以后要好好做人。

  小卫的律师:你交友不慎,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你今天站在这里。我认为你是一块带有瑕疵的好玉,如果你能够剔除瑕疵,仍然是块好玉。你的父母刚才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替你退赔,你一定要珍惜并感谢他们对你的爱。

  (小卫不住地点头、流泪。)

  法官:今天你站在这里不是偶然的,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从轻的情节考虑,但这并不是对你行为的纵容姑息。你们犯了错可以原谅,但要付出代价。我也要提醒家长,通过这事要认真反思自己的教育管教方式,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

  ■点评

  如果小卫的父母能从百忙中多抽出点时间来关心关心孩子,督促孩子走正道,也许孩子不会落到如此田地?快报记者 李彦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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