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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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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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事才是事,不出事就没事?
  

  

  

  

  今日主持:快报记者 马乐乐

  今日讲述: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 曹纯钢(张明宝的辩护律师)

  

  一个张明宝还不够吗?最近,酒后驾车引发的恶性事件又屡见报端,特别是前几天快报报道的“驮奔一公里致老人身亡”的酒驾事故,仔细看了之后心里十分难过。看来,张明宝案的宣判并没有让一些人与酒驾说再见,高速增长的汽车数量、滞后的法律以及一些车主麻木不仁,让酒驾事件层出不穷。

  去年年底,我作为张明宝的辩护人,对法庭现场的几个场面至今无法忘记。一是检方播放张明宝驾车冲撞的模拟动画时,旁听的受害者家属和记者们脸上肌肉纷纷拧了起来。二是当张明宝被带出法庭时,哭着说“对不起你们”,整个法庭里回荡着哭喊声。张明宝案的影响是深远的,但作为酒驾事件集中爆发的典型,张明宝承受了太多的舆论压力。我听说,他在生活中是个各方面挺不错的人,是酒精的刺激,让他做出了那件需要在监狱里反思很久的事。我不知道,当张明宝接受审判时,那些后来也制造出酒驾事件的司机们是什么心情?他们是不是也像很多人一样,义愤填膺地指责张明宝呢?

  自从张明宝案之后,有关方面出台了很多措施,比如最高院的解释、交警部门加大酒驾检查力度、保险公司对保费做了调整等等,但是我看到的是,仍然有那么一些人,就是无动于衷,张明宝案还是不能够刺激到他们麻木的神经。最近,政府部门出台举措,4月1日开始酒驾者被查出要扣12分。我觉得这与之前的滞后法律相比,仍然效果有限。就拿前一段时间的“淮安张明宝”来说,从情节来看,他的行为也十分恶劣,但最后法院却给出了7年的判决结果。从法院观点看,似乎会给人一种错觉:酒后开车只要出事后踩了刹车、停车,报了警,就不会面对特别严重的后果。这也不能责怪法院,法律的不完善是这一尴尬的根源。

  说到法律,我又联想到最近的一个娱乐新闻:香港女星叶童酒后驾车被查出后,警方对其执行逮捕,目前叶童获得取保。根据香港地区法律,只要醉驾就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港币及入狱3年,若醉驾撞死人,则最高只会判监禁10年及吊销执照最少2年。我很欣赏这个法条背后的精神。酒后开车的行为,本来就是对他人生命的蔑视、对公共安全的挑战,只要查出你醉驾,就是犯罪。

  抛开法律,还有一些话题值得探讨。比如我们都看到香烟盒上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提醒,那么白酒的包装上能不能提醒“过量饮酒有害健康”或者“酒后切勿开车”呢?比如我们的饭店能否在店堂、包间里张贴一些善意的提醒呢?我毫不怀疑白酒的消费也是一种内需拉动,但这与酒后不开车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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