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最牛房屋公摊面积占52%
· 县总工会原主席
拆了公房盖私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县总工会原主席拆了公房盖私房?
  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今年4月3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总工会北院的几间房子被拆掉了,而带人拆房的就是怀远县总工会原主席吴治淮。人们议论纷纷,猜测吴治淮是要拆了“公房”给自己盖新房。

  总工会院内房屋遭强拆

  4月3日,清明小长假第一天。当天上午,怀远县总工会的北院,突然传来了一阵挖掘机的轰鸣声。总工会北院,以往是职工活动中心,里面有几间砖瓦房。之前,总工会原主席吴治淮一家人一直住在里面。吴治淮带着挖掘机强行将房子拆掉了。

  当地居民纷纷传言,吴治淮是准备给自己盖一幢楼房。就在众人疑惑时,吴治淮叫来工人,清理掉房屋拆除后的废墟,然后开始打地基。显然,吴治淮真是要盖房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划拨

  怀远县总工会现任主席刘新水告诉记者,工会北院以往是职工活动中心,那块地和房子都属于国有资产,他向记者出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刘新水说,房子被拆后,他在翻看工会的土地使用证时意外发现,工会的国有土地共3232.8平方米,有208.08平方米,于2005年被划为吴治淮所有。

  刘新水表示,他曾和吴治淮电话联系过,吴说自己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还建议他“新官不理旧账”。

  房改房审批疑问很多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吴治淮本人。吴告诉记者,调到总工会后,因为家里的房屋要拆迁,他便住进了工会北院的房子。2004年,听说那几间房子可以“房改”,便向当地房改办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拿到房产证,又划拨了208.08平方米的土地,并拿到了使用证。

  在总工会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工会的323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而根据国家相关房改政策,只有住宅才能房改。

  采访中,吴治淮还透露,在办理这处“房改房”前,其妻已经有一套“房改房”。

  怀远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怀远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经责令纪委介入调查。据《新安晚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