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最南京/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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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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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耻辱,是记忆
  □快报记者 毛丽萍/文 顾炜/摄

  山西路124号,坐北朝南,窝在鳞次栉比的高楼中,仅有二层楼高的中英庚款董事会旧址却牢牢地抓住了来来往往行人的眼球。

  这是一幢刚换上近400万元“新外衣”的民国建筑,它的特别,不仅仅是新,更多的是承载了清政府时期八国联军攻陷北京逼签《辛丑条约》的那段屈辱历史。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强迫清政府于次年9月7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条约中规定赔偿英、美、俄、日、德、奥等11国4亿5000万两白银,年息4厘,分39年付清,这就是所谓的庚子赔款。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因当时参加协约国而成了战胜国,英国政府在中国人民爱国运动的促使下于1922年12月宣告逐步退还庚子赔款,经过多次交涉,1930年中英两国政府正式换交。换文规定:一、设立董事会;二、全部退回庚款,设置基金、借充建筑铁路及经营其他生产事业,再以所得利息兴办教育文化事业等。

  1931年4月8日中英庚款董事会在南京成立。

  1934年,用庚子赔款建造的中英庚款董事会办公楼落成,由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杨廷宝设计。

  70多年过去了,深深地烙上历史印迹的这幢“小黄楼”没有褪色,依旧是市民视线的中心:整栋楼为两层中廊式建筑,庑殿四坡顶,上铺褐色的琉璃瓦,外墙则是全部贴着棕色面砖,入口却带有西式。走进,迎面就是个宽宽敞敞的大客厅,一二两层的结构分布基本相同,走廊两侧分布着8个房间,迂回的转梯上下通透。其实,建筑还藏着一个矮矮的顶层,相当于一个小阁楼,只有三间小房子。随意走进一间房间,装饰设计明显延续着清末民初时期的风格,房间的装修都是深色系。墙围有一个半人高,地板也是深深的红褐色。向上看,天花板都是白色的石膏吊顶,上面刻着复杂的花纹。沿着墙壁一侧是大大的玻璃窗户和落地玻璃门,玻璃窗户的窗架都是老建筑原有的,全是纯铜质地,刷上绿漆后,又多了一份岁月的沧桑。最为奇怪的是,整个建筑钢混楼板,外墙是砖墙,可顶却是一个大木顶,据说一方面为了省钱,另一方面不会增加房子的荷载。

  没有藏在“深闺”,它的使命从当年负责保管、分配和监督使用英国退回庚子赔款的专门办公机构,先后变身为合作事业管理局、中共江苏省委门诊部、南京市鼓楼区区级机关办公楼等,目前“修缮一新”的它又成了鼓楼区老干部局办公楼。

  走出大门,阳光下,琉璃瓦在闪光。

  “2008020”,一块褐色的南京近现代建筑保护“铭牌”挂在门前,这是它的保护编号。

  其实保护的不是建筑,而是历史,它的记忆中有耻辱、有警示、也有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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