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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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去偷洗发水 “进去”洗洗睡吧
· 为4元停车费 打断两颗门牙
· 为停电动车 招来一顿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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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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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元停车费 打断两颗门牙
  昨天,读者王先生报料:11点半左右,在兴隆大厦停车场,收费员老张和一个驾驶员为了4元钱停车费吵了起来:驾驶员没零钱,只给一块五,这让老张“很受伤”:“你这是打发叫花子呢!”愤怒的老张将钱扔到驾驶员脸上。驾驶员也火了,朝着老张的嘴巴就一拳。结果,老张丢了一颗牙,车主赔了650元。

  

  

  为4元钱 两人都冲动了

  昨天上午11点多,一辆轿车驶入兴隆大厦门前的停车场。车里三个人看起来很匆忙,他们说,要急着上楼办理房产业务,可就快到下班时间了。三人和收费员老张商量,能不能下来时再给停车费,老张一口应承。过了一会,三个人从楼上下来了。

  老张上前向他们要停车费。驾驶员一翻钱包和口袋,才发现身上除了几张百元大钞外,只剩下面值1毛、5毛的零钱。想到以前在这停车时,如果时间不长,直接给收费员两三元就可以了,于是驾驶员说自己没零钱,最后掏出3个5毛的硬币给老张,并称,不要发票,这1块5你自己拿着。

  可是在老张看来,“这个钱,我拿了都烫手!实在不好这么办。”二人相持一会没谈妥。老张火了,他一扬手,把硬币摔在小伙子脸上,气呼呼地说:“这是打发叫花子呢?你们赶紧走。”

  车里的驾驶员火气也上来了,他开门下车,冲着老张的脸就是一拳。事后,老张说,“他冲着我脸就是好几下,把我打倒在地上以后,还用脚在身上踹。”旁边的人看不下去了,报了警,两人被带往韶山路派出所接受处理。

  为小事打成这样很不值

  挨了打的老张很委屈。他说,自己已经53岁了,是一名退休职工。对驾驶员“给收费员两三元,不开票”的说法,老张断然否认。“拿了一两块钱,一被发现,就要罚款100,不值得。”讲起自己这份工作,老张很是委屈。他说,自己性子直,不会变通,平时有些讨价还价的人,他情愿叫人家走,也不愿贪那些小钱。随后,老张给记者看自己断裂的门牙。老张说,“当时小伙子把我打倒在地,我就喊‘小伙子啊,我身体不好,还有糖尿病,你不能这么打啊。’结果还是被打成这样。”

  小伙子姓芮,今年29岁,经过民警教育,他主动提出给500元的赔偿,可老张要1000元。二人协商了近3个小时,最终小伙子同意赔偿老张650元。

  然而,等老张拿到钱回停车场,吃烧饼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颗门牙断裂,另一颗门牙碎了一半。一名民警安慰他说,300元就可以把牙补好了,可是老张却担心,这650元可能不够。(王先生线索费60元)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姜毅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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