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住宿业、洗染服务业等小型三产企业的排污一直是按照企业申报的排放污染物收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着排污量核定困难、环境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征收程序复杂等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昨日,记者从国家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国家环保局目前正在就《小型三产排污者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办法》征求意见,上述小型三产企业有望在将来不以排放污染物计征排污费,而改为按行业和规模按年度预先征收。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承担了《小型三产排污者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简易办法研究》(简称《办法》)课题,并将此课题在2010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现场会上进行讨论。《办法》指出:由于现行的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在建立时主要考虑到大中型企业,运用于小型三产企业存在着排污量核定困难、征收程序复杂等问题。有关部门构想将小型三产排污收费系数全国统一化,按行业和规模收费。《办法》还规定了排污费免缴原则,具体包括:污水排入正常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并交纳污水处理费的,免缴污水排污费;使用清洁能源的,免缴燃料废气排污费;安装并使用验收合格的污染治理设备、设施,免缴排污费。金辰 唐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