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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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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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 保险费率调低
  《生活常州》昨日了解到,劳动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继续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和落实扶持政策的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调整困难企业扶持政策,将原来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同时对原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作适度调整。对经过认定的困难企业,给予3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其次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0年5-8月的常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由原来的2%降至1%,9-12月由原来的2%降至1.5%,个人缴费部分不变。2011年1月1日起,市级统筹区失业保险费率恢复到3%(单位2%,个人1%)。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影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此外,金坛、溧阳、武进等失业保险统筹区也将对失业保险费率作适当调整。据测算,此举可为用人单位减负约8000万元。第三是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对2010年12月31日前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城乡“双零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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