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1版:刘婉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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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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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小偷,刘婉珍涉嫌故意伤害罪
  “老妇砍小偷”后续报道

  昨天,南京栖霞警方正式发布消息:砍伤小偷的老妇刘婉珍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这意味着被网民力挺的老妇,最终还是因涉嫌违法被刑事处理。接下来,刘婉珍将等待司法程序的进展,直至法院宣判。

  消息一出,再次引发网民的热议。而刘婉珍,则躲开了媒体的采访。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前天,南京迈皋桥老街,刘婉珍向记者表达自己的观点。快报记者 辛一 摄

  案情回放

  甘蔗摊主将偷钱男子砍昏

  4月16日14时30分许,两名男子黄强(化名)、郑小云在南京迈皋桥老街路口一水果摊佯装买甘蔗。郑小云趁摊主刘婉珍削甘蔗不备时,走到摊子里面,从钱箱内偷了一把钞票就溜,结果被摊主刘婉珍发现。刘婉珍一边追赶,一边高喊“抓小偷”。当郑小云跑至迈皋桥菜场北门时,被路旁一市民任强(化名)截住。

  随后追上来的刘婉珍要求郑小云归还偷走的钱,郑小云只好交了出来。刘婉珍拿回钱后,出于气愤,用随手携带的甘蔗及甘蔗刀向郑小云头部打去。郑小云当即抱头,往十字街方向跑。

  15时许,迈皋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十字街处一男子被人殴打。民警赶至十字街一烟酒店门口,发现郑小云因失血过多而昏倒,民警随即将其送往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目前郑小云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处理

  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处理

  昨天,记者从栖霞警方获悉,经过初步调查,老太太刘婉珍在郑小云已经归还其被盗钱财,且并未采取暴力方式反抗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甘蔗刀将郑小云砍伤,造成郑小云左额顶部一长度为8厘米和枕部一长度为6厘米的两处伤口。根据法医鉴定报告,郑小云的伤情已构成轻伤。而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刘婉珍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4月19日,刘婉珍被栖霞警方取保候审。次日,协助刘婉珍截住逃跑的郑小云的好市民任强,因其行为被认定见义勇为而受到了栖霞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褒奖。据悉,基金会已经向其发放了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刘婉珍砍小偷的事情见诸报端后,立即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根据“快报第三方调查”的调查数据,在274位接受调查的网友中,仅有6%的网友同情小偷,另外有10%的网友保持中立,84%的网友则力挺老妇。而在对于老妇砍小偷的做法是对是错的问题中,68%的网友认为老妇没错,小偷就该严惩,老妇情急之下的过激行为可以理解;25%的网友认为,虽然是正当防卫,但老妇下手太重;7%的网友选择了“不好说”。

  正因为如此,昨天当得知警方对老妇作出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决定时,很多网民表示难以理解,“其实,顺从民意,民警就给小偷定个轻微伤,这样也不用处理老太太,小偷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是轻微伤还是轻伤?这是司法鉴定的结果,这个鉴定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不是随哪个人的意志而随意定下来的。既然司法鉴定为轻伤,结合警方目前调查的情况,初步认为刘婉珍涉嫌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这个决定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警方的决定,不会随网民的意见而摇摆!”警方断然否定了部分网民的意见。

  警方综合分析后,在对刘婉珍作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决定时,也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因此,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办了取保候审手续,这也意味着老太太可以基本像平时一样,继续在水果店卖水果,而无须像一般嫌疑人那样被刑拘。

  老妇家人

  “她没错,顶多只能算误伤”

  昨天下午4点钟,雨一直下个不停,原本熙熙攘攘的迈皋桥老街上,行人一下子少了很多。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老街第一家”水果摊的生意。

  “咦?老太太呢?事情怎么处理的啊?”一位20多岁的女孩跑过来,见站店的是老汉,便急切地询问。

  “她出去办点事,估计要很晚才能回来。”老汉说。买好水果离开时,女孩还在问,“老太太不会有事吧?”

  “唉,谁知道呢。”老汉叹口气,“谢谢你们关心啊!”

  老汉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刘婉珍心神不宁,吃不下饭,瘦了很多,儿子看不下去,硬是把她拉到医院,挂了一天水,之后就接到儿子家里去了,“这些天,好多记者来采访,好多市民都来安慰我们,这辈子还没有遇到这么多关心我们的人,一下子有点吃不消。”

  对于警方昨天的处理决定,老汉表示还不清楚,“我还是觉得刘婉珍没错,最多也就算是误伤。”

  律师观点

  小偷行为定性“抢夺”更准确

  经过初步调查,警方认为郑小云的行为涉嫌盗窃,但是,因为盗窃罪有犯罪数额的限定,因郑小云盗窃的数额不够起刑点,故警方可能以涉嫌盗窃的名义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最高也就是治安拘留!”警方表示,这一处理,也需要等到郑小云伤愈出院。

  但一直在关注此案的南京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涛则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郑小云涉嫌抢夺罪的可能性更大。

  林涛认为,盗窃行为是一种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经手人发觉的行为。如果其在取财的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如果行为人已明知被他人发觉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犯罪的应该以抢夺罪论处。

  但林涛也表示,即使郑小云涉嫌抢夺罪,但因为这个罪和盗窃罪有个共同的特点,都有最低起刑点,在南京,则为1000元,也就是说,抢夺的钱款超过了1000元才构成抢夺罪。否则,只能以涉嫌抢夺的名义,对其治安处罚,“结果跟目前的涉嫌盗窃的治安处罚一样”。

  事件进展

  刘婉珍需要等待法院宣判

  虽然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刘婉珍已经构成犯罪。

  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卞弘毅律师认为,按照目前警方对刘婉珍的处理,接下来,警方会继续对此案进行侦查,待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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