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快报曾报道常州医疗救护车收费引争议的问题。《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常州市新的“市区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出台,取消了协商定价。新规明确,市区来回里程4公里内,每车次20元,超过4公里部分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按2元、监护型救护车按3元、负压型救护车按4元计收。
超过4公里部分,普通型每公里2元
据了解,市物价局、卫生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核定市区医疗救护车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新标准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收费项目及标准,救护车收费标准,即市区内按来回里程4公里(无锡、上海3公里,南京5公里)以内每车每次20元(无锡、南京20元,上海30元),超过4公里部分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按2元、监护型救护车3元、负压型救护车4元计收。
市区外或市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3元、监护型救护车费4元、负压型救护车费5元计收(含过路过桥费)。监护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20元。院前(后)急救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35元。
急救中所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执行,药品价格和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价格或规定作价办法执行。担架工服务费标准为:一楼每次15元,每增加一个楼层加收5元。有电梯的,不得加收楼层费。
取消协商,白天夜间一个价
常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标准与原来的收费标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几方面。一是区别车型确定收费标准,即超过4公里部分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按2元、监护型救护车3元、负压型救护车4元计收,并实行白天和夜间同价。
二是租赁用车取消协商定价,即市区外或市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3元、监护型救护车费4元、负压型救护车费5元计收。
三是减轻病患者负担。降低了起步收费标准,即市内4公里以内每车次由现行的白天30元、夜间40元统一降低为20元,每车次降低了10—20元。规范了车公里收费标准,即市内4公里以外每公里由现行白天3元、夜间3.5元调整为按车型分别为普通型2元、监护型3元、负压型4元,普通型降低了1—1.5元,监护型夜间降低了0.5元。
降低了租赁用车收费标准,即由现行每车公里5元的协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车型普通型3元、监护型4元、负压型5元计收,每车公里普通型降低了2元、监护型降低了1元,正常情况下监护型救护车上海往返减少费用500元左右、南京往返减少300元左右。
特殊困难对象可适当减免救护费
常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新的标准,救护车辆来回里程是指从急救中心或急救站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急救中心或急救站的里程。
监护费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出诊中对救护对象的生命体征进行观测的费用(不包括心电、血氧饱和度、血糖等医疗服务项目中的检查检验等费用)。
院前(后)急救费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在急救对象院前或院后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实施紧急救治时收取的费用,包括现场急救。
另外,按规定对特困户等特殊困难对象适当减免救护费。
常价宣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