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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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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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典当炒股“闯红灯”
  铜陵国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元典当”)出现在天兴仪表新出炉的2009年年报前十大股东名单里,这多少让人感到意外。因为2005年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第28条第四款明文规定:典当行不得对外投资。从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这可能是《典当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首例被曝光的典当行违规炒股。

  当铺也炒重组股

  在天兴仪表2009年年报中,国元典当以持有33.45万股跻身第九大股东。天兴仪表去年四季度的成交均价为11.87元,今年1月20日盘中最高价为17.60元,即使以天兴仪表四季度的成交均价建仓,若铜陵国元典当至1月20日仍持有该股,其账面资产最高时也浮盈近200万元。但国元典当总经理鲍文慧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我们就已经清仓,收益不到100万元。”

  在天兴仪表的历史走势里,我们还看到这只股票最波澜壮阔的两波上涨就出现在国元典当进去之后。而这两段上涨时段里恰恰都出现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证券律师告诉本报,铜陵国元典当投资天兴仪表获利,属于违规行为,但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该当铺不是以自有资金投资股票,其天兴仪表的股权是受让而来。

  违规炒股的“苦衷”

  鲍文慧对记者承认了国元典当进行股票投资的行为,她解释说:“是我们没有吃透《典当管理办法》,我们的确是‘闯了红灯’。”鲍文慧称国元典当有“苦衷”:“铜陵是一个小城市,我们当铺客户群有限,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利润,但公司的股东对我们全年的利润却是有要求的。”

  鲍文慧透露,“去年四季度时,公司手上还有一些钱,与其闲着不如用来投资。”她称,投资天兴仪表不是公司某一个人拍板的,而是集体讨论后的决策。鲍文慧直言,若不是在天兴仪表上的投资收益,国元典当在2009年几乎不可能完成利润指标。

  对于为何“不小心”成为天兴仪表的前十大股东,鲍文慧说,“我真的不懂股票,我也不知道我们会一下子买成前十大股东,如果不是朋友指点,我都不知道在哪里能看到我们是天兴仪表的第九大股东!”

  一家证券公司的人士认为,国元典当与国元证券是关联公司,这种事情怎么会没有事先进行咨询呢?

  投资收益高于违规成本

  有一点可以确认,对违规的处罚不能挡住这个巨大的诱惑。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行有对外投资行为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最高处罚为3万元,上述那位法律界人士则指出,一些地方规定,如果未造成危害,则不作罚款。最多3万元的处罚相较于百万元的投资收益而言,“闯红灯”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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